各位读者:
为保障广大读者的权益,维护正常阅览秩序,提高图书馆空间资源的利用效率,同时避免个人物品滞留带来的财产安全隐患,图书馆近日起对使用图书、物品占座的行为开展整治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占座行为认定标准 非用餐时段,读者离开阅览座位超过60分钟且未带走随身物品的,即认定为占座行为;闭馆后,个人物品滞留图书馆公共区域的,即认定为占座行为。
二、被占座位的处置方式 确需使用座位而暂未寻得空座的读者,可以提醒占座读者及时让出座位;亦可向服务台或楼层工作人员反馈(现场确认或拍照确认等方式),由工作人员核实处理。
三、占座物品清理措施 图书馆工作人员将不定期开展巡查,对占座物品进行统一清理。
四、物品保管责任 因占座被清理的物品,如发生丢失或损坏,由物主自行承担相应后果。
五、违规行为公示 对长期霸占座位的读者,图书馆将对其名单予以公示通报。
请广大读者自觉遵守阅览秩序,予以支持与配合,共同营造文明、有序、共享的阅览环境。
特此通知。
图书馆
2026年10月30日